本网讯 (记者 刘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 “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推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切实减轻经营者负担,按照交通运输部和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朝阳市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的管理,暂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营运证
1、自2018年12月31日起,朝阳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再受理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营运证办理申请,其车辆所有人也无需申办《车辆营运证》;
2、自2019年1月1日起,已办理的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营运证自行失效。
二、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
1、自2018年12月31日起,朝阳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再受理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发证,其车辆驾驶员无需申办《从业资格证》;
2、自2019年1月1日起,已办理的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自行失效。
朝阳市交通局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