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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时间:2020-12-09来源:交通运输局

     

     

    为使朝阳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站健康、有序、高效、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朝阳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是朝阳市交通运输局在互联网上对外宣传的总窗口,是全面展示交通运输局形象,统一发布政务信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为群众、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总平台。

     

    二、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是朝阳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的主管机构。网站内容发布、版面设计等具体工作由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明确专人报送上网信息。各类报送的信息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以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三、网站信息发布要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四、朝阳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交通运输网站发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发布宣扬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内容的信息。

     

    五、朝阳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有害信息的扩散,严禁涉密信息上网,防止泄露国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