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放部分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职权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根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朝政办发【2021】2号)要求,坚持放权到位,进一步创新审批体制,现将下放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职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放的审批职权
将交通工程建设项目5个审批职权,以市县两级共有的方式,下放至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印发通知之日起施行。
(一)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二)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三)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四)公路施工作业验收-高速公路
(五)全长二十公里以下的地方铁路新建、扩建、大中修工程竣工检查验收
二、成立下放职权指导小组
为确保下放职权接得住、落得实,市局党组决定:成立下放职权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承接下放职权办理流程和技术支持。(详见附件1)
三、建立联系机制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承接的审批职权遇有难点问题需市局配合的,以请示和报告的形式上报市局,下放职权指导小组予以协助。
四、签订协议书
根据市政府调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通知要求,请各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签订协议书,将加盖公章的协议书于2021年2月3日前报送至市局营商科,存档备查。(详见附件2)
五、以会代训
为做好下放行政审批职权衔接落实工作,组织各县(市)交通运输局业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讲解审批事项法定依据、办理流程、要件审核和办理时限。点对点解决下放职权承接过程中具体事宜。
附件: 1、下放职权指导小组
2、协议书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1日
附件1:
下放职权指导小组
组 长:市执法队副队长 张凤鸣
组 员:运政监督科科长 蔡景华
驾培监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彭 罡
货运监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旭东
客运监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邱 旭
附件2:
协 议 书
根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坚持放权到位,进一步创新审批体制,经市局党组决定:涉及交通工程建设项目5项审批职权,以市县两级共有的方式全链条下放。
(一)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二)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三)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四)公路施工作业验收-高速公路
(五)全长二十公里以下的地方铁路新建、扩建、大中修工程竣工检查验收
单位领导:
承接单位:(加盖公章)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