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证明事项名称 | 涉及的事项名称及编码 | 设定依据 | 材料要求 | 暂不实行理由 | |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纹内容 | 效力层级 | |||||
1 |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 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修改)第九条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 部门规章 | 纸质 | 直接关系人身安全 |
2 |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修改)第九条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 部门规章 | 纸质 | 直接关系人身安全 |
3 |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 危险品货运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修改)第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四)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 部门规章 | 纸质 | 直接关系人身安全 |
4 |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 道路旅客经营许可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第82号)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道路旅客经营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 部门规章 | 纸质 | 直接关系人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