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玉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我市省级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行政审批职权和行政监管职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前期与7个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沟通协商,我局就7个经济开发区交通审批和监管职权拟收回市本级行使向市政府作出了请示《关于调整市交通运输局授权至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行政职权的请示》(朝交[2021]172号),并根据市营商局《关于征求交通实行调整意见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下发文件《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朝政发(2022)9号)的通知要求,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调整行政职权会议,会议明确:将原授权7个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职权收回市交通运输局行使。
附件:1、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
领导签字: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