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处:
现将《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补助资金“以奖代补”分配细则(试行)>的通知》(辽交规划发〔2022〕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补助资金“以奖代补”分配细则(试行)>的通知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