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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阳市赤锦线青沟梁至小西炉段修复养护工程及南山桥等拆除重建养护工程和朝葫线八道河大桥及京沈线李家湾大桥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24-05-08来源: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市赤锦线青沟梁至小西炉段修复养护工程及南山桥等拆除重建养护工程和朝葫线八道河大桥及京沈线李家湾大桥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朝阳市赤锦线(青沟梁至小西炉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 辽交发展工程【2024】107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朝阳市赤锦线贾营子东桥等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4】122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朝阳市朝葫线八道河大桥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4】121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朝阳市京沈线李家湾大桥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4】1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计划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朝阳市境内,青沟梁至小西炉段修复养护工程:路线起于青沟梁,终于小西炉,设计桩号为K81+700-K100+610(其中K81+700-K82+212段青沟梁隧道完全利用),全长18.91公里;南山桥、马迷水2号、宁杖子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南山桥(18.13米),马迷水2号(6.6米),宁杖子桥(8.6米);朝葫线八道河大桥及京沈线李家湾大桥养护工程:八道河大桥桥梁中心桩号K15+448,桥梁全长243米,上部结构为10孔20米空腹式砌石板拱,下部结构为石砌U型桥台、石砌重力式墩,扩大基础。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汽车-20级、挂车-100;李家湾大桥养护工程桥梁中心桩号线K466+946、桥梁全长328.96米,上部结构为9孔30米空腹式砌石板拱,下部结构为石砌重力式桥墩,石砌重力式U台、扩大基础、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汽车-20级、挂车-100.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修复养护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共计171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①或②项要求:

     

    ①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含)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甲级(含)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的路面、中小桥梁、沿线设施等的养护工程。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数据。

     

    3.1.3业绩要求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工程合同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二级及以上普通干线公路修复养护工程或维修改造工程或预防养护工程的施工和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额在200万以上的国省干线桥梁养护工程或维修改造工程,且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注:普通干线公路是指国道、省道、不包括高速公路、县道、乡道、农村公路。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日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不同标段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投标人中标后,投入本项目各标段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可再投入本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index.js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 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4日,每日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3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1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5.3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交易不予开启。

     

    5.4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5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朝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j.chaoya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78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21-2631321

     

    招 标 人: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78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421-7101159 

     

    招标代理:辽宁汉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民市辽河大街公园道壹号

    联 系 人:周文彬

    联系电话:13194206982

     

    附件:朝阳市赤锦线青沟梁至小西炉段修复养护工程及南山桥等拆除重建养护工程和朝葫线八道河大桥及京沈线李家湾大桥养护工程的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