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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1-07-02来源: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为了贯彻落实《2020年朝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朝依法行政发[2020]1号)、《关于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朝法建委发[2020]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加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结合《朝阳市2020年市法治建设工作考核细则》(朝司函[2020]15号)要求,我局对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展开了全面自查,现将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

     

    (一)制定工作方案,健全机构机制。

     

    根据《法治朝阳建设实施纲要(2018-2020)》(朝委发[2018]23号)要求,2018年我局制定了《朝阳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朝阳、法治交通建设实施纲要(2018年-2020年)》,按纲要计划制定了2018、2019、2020年法制工作要点,分阶段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成立了朝阳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明确了法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落实和指导检查等具体工作机制,奠定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组织基础。

     

    (二)深入推进执法改革,组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9〕28号)和《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朝委办发〔2019〕16号)精神,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总体要求,我局以整合执法资源、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按照“编制随职能走,人员随编制走”的原则,将市路政执法队、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市辖区路政所和运管所的人员编制及行政事权集中归并整合,成立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落实市区内一支队伍执法的要求。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为我局直属副处级建制单位,以市交通运输局的名义执法,领导班子1正4副,内设科室11个(正科级),基层行政执法队20个(正科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各科(队)编制和人员已组建完毕,依据市委编办关于《朝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通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按照新的编制和工作任务分工履行职能。

     

    (三)优化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

     

    为全面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业务素质,我局把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制业务培训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针对当前交通运输市场状况及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修订,制定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0年行政执法人员暨营商环境条例培训计划》,今年7月9日、10日集中两天时间,聘请市法制办高级讲师,就《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律基础知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等内容,结合实际案例,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320名执法人员统一进行了培训。按照制度规定,执法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并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行政执法资格证件,才能持证上岗执法。目前,市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同时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证和执法标志的监督管理。

     

    (四)完善制度建设,履行法定职责。

     

    为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维护群众的民主权利。印发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朝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朝阳市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朝阳市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投诉举报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了职权运行机制和执法程序,保障了法定职责的严格履行。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随机抽取局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35本处罚案卷进行评审,指出案卷中存在的问题,下发了评查情况通报,为下一步规范制作案卷奠定了基础。

     

    (五)加强“四基四化”建设,规范执法标准。

     

    年初以来,我局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抓手,扎实推进“四基四化”建设,印发了《朝阳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四基四化”建设工作方案》,从执法规范、内部管理、形象建设、执法工作信息化四个方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基层执法站队建设得到了大幅度提升,截至今年12月份,市执法队256名在编执法人员均已配备执法服装(夏季、秋冬各一件),执法头盔共131只,执法反光衣共139件,执法反光锥共162只,执法车辆共86台,执法记录仪共179个。较好的保障了日常一线执法工作任务需求。

     

    (六)整合信息化功能,提高执法信息化建设。

     

    充分发挥辽宁省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行业系统监督作用,对全市“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实施监管、每月省局信息处将“两客一危”车辆运行信息上传到监督考核系统后,我局针对车辆入网率、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卫星定位车辆漂移率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全市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行业监督系统运行的通报”,2020年7月市级监督平台共有“两客一危”车辆1417辆,其中客运班车361辆,旅游包车206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850辆,经营业户54家。车辆入网率达100%,七月上线车辆1216辆,月上线率为85.98%;轨迹完整率达88.1%;数据合格率为98.1%,有效确保了“两客一危”车辆依法依规安全行驶,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安全运行。根据朝阳市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将路政、公路超限、海事等系统全面链接市一体化平台,全部事项网上审批监管全程数字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监管结果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朝阳)网站、全国“互联网+监管”系统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提高了执法信息化水平。

     

    (七)点面结合,开展非现场执法和移动式执法。

     

    结合高技术监管设备,重点加强朝阳高铁站、机场、客运站等周边营运监管。投入30余万元,安装高清照相、录像和电子监控平台等设备做好监管证据备查。加强稽查频次,采取高科技监控设备电子执法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营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查严处,保障了重点部位周边交通运输环境安全和运营秩序,提升了朝阳市“窗口”形象。按照年度检查工作计划,按照划区分片检查办法,督导基层执法队根据职责分工,对营运车辆、场站、运输企业,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和重点区域集中检查等方式,加大移动式执法力度,突出了执法检查的强制力和约束力。

     

    (八)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交通运输系统营商环境。

     

    一是落实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今年4月份对局发存量文件进行了审查,查阅了1999年-2019年20年内所有局发行政文件共1956份,保留文件56份,废止行政事务文件共1900件,形成了《朝阳市交通运输有效文件目录》;二是将行政审批事项上传至朝阳政务服务网,并统一进驻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现了“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三是制定舆情和突发事件预警研判、应急预案。对于省交通运输厅转办的舆情办结率达到100%;四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信访及应诉工作,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事项,无应诉案卷,也未出现越级上访事件;五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将“12328”交通服务投诉热线、“民心网”、“8890”投诉平台、市长热线、人大提案等答复率达到100%。

     

    (九)加强路域环境治理,打造优质路域环境。按省厅《开展普通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持续推进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的实施意见》部署,我队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我市《2020年春季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活动》,形成了以乡镇场街政府为治理主体,交通、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综合治理力量,治理私搭乱建、乱堆乱占等违法行为,拆除了大量公路两侧的违规建筑构筑物,联合公路部门及时清除了公路及公路用地内的垃圾堆占。活动期间,共清理垃圾125.7吨,清理边沟195.2公里,清理标志遮挡48处,拆除违规非公路标志273个,清理公路用地内违规种植农作物420平米,配合地方政府清迁骑路市场2个,清除违规建筑物构筑物262处,清理堆占489处6732平米,清除摊床291个,我市干线公路路域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

     

    (十)做好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推进普法工作落实,我局印发了《朝阳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朝阳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普法计划》、《朝阳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12.4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按计划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通过5.15政务公开日、交通安全月、路政宣传月、《民法典》宣传、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人员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中广泛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鼓励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时,深入客货企业、客货场站,向道路运输经营者、驾驶员广泛地宣传道路运输行业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行业从业者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同时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准、执法水平和法规运用能力。

     

    (十一)推进路警联合执法,净化道路运输市场。

     

    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案件移送制度、联动协作机制,实现审批服务与执法监管信息开放共享、互联互通。将执法检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联合协作机制,做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特别是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路警联合”执法,以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多发的路段、桥梁以及货物源头单位周边道路为重点,与交警部门联合制定流动治超工作计划,以治超站为依托,联合交警部门开展“肩并肩”、“前后协同”式联合执法,形成执法监管合力。截止到12月12日,全市出动交通执法人员9008人次,执法车辆3514台次,查处超限超载货车4046台次,卸载货物16.85万吨,办理大件超限运输许可318件,联合公安交警累计罚款721万元,记分2.3万分。对严重超限超载货车的查处力度显著提高,超限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数量全面下降。

     

    (十二)深入开展诚信建设,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守信意识。

     

    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的决定》精神,促进交通运输系统守信践诺。一是全面开展信用承诺,制定并印发了《朝阳市交通运输局信用承诺制度实施细则》,今年与各类交通运输市场主体签订主动公开、行业自律、证明事项告知等承诺。二是严格实施“一超四罚”,明确“一超四罚”工作机制,有效打击恶意超限车辆违法行为。对符合“一超四罚”条件的,及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根据外省抄告信息与本地交警转递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信息,全市共确定15台违法车辆,目前有12台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已吊销营运证,3台正在处理中,将处罚信息上传至信用中国网站,对于情形恶劣的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列入失信名单。三是积极推行包容免罚机制,将道路运输、公路路政、海事、工程建设等领域的30项违法情形纳入包容免罚监管事项清单。将未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等违法行为都涵盖在内。对首次、轻微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进行说服教育的柔性执法,当事人承诺改正并改正到位后可实行首次免罚,批评教育后签承诺书。四是强化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依法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及许可活动相关方进行监管。按照法定权限和职责对行政相对人履行的法定义务进行监督。加强对已审批许可是否符合审批时确定的条件、标准、范围、方式进行监督,依法依规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行为,全面排查整治企业营业执照注明从事道路运输相关的经营范围,但未办理相关许可、备案的企业,切实转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观念,杜绝审批和监管脱节。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队伍结构不够优化

     

    一是执法队正处于机构整合初期,各科室工作人员对职能任务和要求需要加强学习,工作推进稍显缓慢。加之改革初期工作总量大,任务艰巨,加大了执法工作的难度。二是由于执法队伍平均年龄普遍偏大,执法后备力量不足。有的科室执法人员对执法理念和执法设备掌握较差,降低了工作质量,放缓了法制建设的步伐。三是法制审核人员力量不够,专业素质不强。由于人员编制限制,市局法规科仅有三名从业人员,都是非法学专业,缺乏专业培训,导致开展法制审核的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

     

    (二)信息化建设水平稍显不足

     

    一是执法人员对执法信息化、科学化、现代化知识掌握水平有限,运用现代科技进行有效执法的能力还有所欠缺。二是执法信息化硬件设施不够充足。执法设备及相关设施暂时未能满足实际执法需求。导致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互联网+”工作落实情况有待改进。

     

    三、整改措施

     

    (一)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业务素质。

     

    一是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定期举办执法人员培训活动,通过专家现场授课、执法人员经验交流讨论会、优势地区实地考察和执法模拟演练等形式,加强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管理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进而不断提高执法队伍驾驭工作的能力和行业管理的水平。二是完善组织建设工作。严格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执法人员必须参加省、市级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合格成绩。对于未获得相关资格的执法人员,不予颁发执法资格证,一律不得上岗执法,并要求其继续进行学习,参加后续考试,直至考试合格,并取得执法资格证件为止。

     

    (二)强化制度落实,促进行为规范。

    强力推进法规制度落实,通过岗位责任制考核、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时时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对于考核不达标或存在制度落实不力等现象,督促其加强改进。严格用制度规范来要求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工作作风和思想意识,使每位执法人员明确所在岗位责任,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保障每项制度得以落实到位。

     

    (三)建设综合平台,达到全面监管。

    今年,我局将“行政执法综合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工程”纳入了市交通运输“十四五”综合发展规划,建成以行政执法信息化为核心,以交通执法智能化、跨部门执法协同化、调度指挥实时化为目标,实时监测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及治超点的运行情况、运输场站及其周边进行动态监控、“两客一危”进行实时定位、出租车辆进行动态监管、执法车辆进行远程管理的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平台,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准确稳定、智能便捷、功能全面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

     

    四、2021年工作计划

     

    (一)围绕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进一步规范交通执法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交通综合执法。超限治理方面,严格执行《流动治超工作计划》制度,制定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治超考核项目,健全路警联合执法督查考评制度,推动我市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向纵深发展。路政执法方面,坚持路域环境治理工作常态化,做好非公路标志标识和骑路市场整治工作,提升干线公路“畅安舒美”水平。运政执法方面,继续加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场站、危险货物运输等领域监管,“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交通质安方面,持续保持工程质量监管高压态势,不断提高建设市场监管水平,合理制定督查计划,督促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二是全面推进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规章制度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升交通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深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健全考核结果运用。继续深化“四基四化”建设工作,重点完善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制度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执法人员职业化建设。

     

    (二)围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以“创新引领”为目标,大力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和行业科技信息化水平。一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整合现有网络设备设施,利用移动执法终端,建立统一的网络架构,建立朝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调度与应急指挥、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信息化政务办公等功能。二是实现市级交通运输综合信息数据共享。整合运政、路政内网数据,实现道路运输基础数据、路政业务基础数据、交通运输许可数据、高速公路企业出入口检查数据,以及各类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案件和文书数据、失信名单等全部汇集。深入研究交通综合执法工作中各类信息系统数据,为交通综合执法工作研判分析和科技支撑提供保障。三是全力推进公路桥梁通行安全非现场执法。按照我省非现场执法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以保护公路桥梁通行安全为重点,及早规划和建设非现场执法区域布局,大力推广并争取早日开展公路桥梁通行安全非现场执法工作。

     

    (三)围绕持续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要求,以“一网、一门、一次”为目标,进一步优化我市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一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放管服”系列部署,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作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许可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服务,推进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交通运输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二是落实便民服务措施。落实“一门进、一门出”的基本要求,杜绝“体外循环”现象。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容缺受理制”“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制”“做多跑一次”的服务责任制。拓展前期咨询、电话预约、登门办理、现场办公等“绿色通道”,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足感和获得感。三是严格行政许可行为。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强化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依法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及有关交通运输活动相关方进行监管。切实转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观念,杜绝审批和监管脱节。严厉打击代办中介、“黄牛”,规范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分中心秩序。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交通运输坚强支撑。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