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交通运输局、统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普查工作
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后开展的首次大型普查。组织实施好此次普查,对于摸清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家底”,准确把握我市经济运行新变化、新特征,有效助力朝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普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普查顺利实施。
二、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切实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领导、细化任务、厘清责任、倒排工期,明确具体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与属地统计部门紧密配合,做好“五经普”相关工作。
三、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力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有效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严格按照属地统计部门规定的普查对象和范围、内容和流程组织开展普查,重点加强出租、客运(含旅游包车企业)、危货、普货企业及个体承包者经济状况的统计,做到不漏统、不漏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四、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成立联合督导组
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市交通运输局将与市统计局成立联合督导组,定期对“属地责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推进落实情况较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进展滞后、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切实推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目标任务。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朝阳市统计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