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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交发〔2023〕110号关于印发《朝阳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3-09-15来源: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现将《朝阳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4日

     

    朝阳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

    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构建严密的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服务管理,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包保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朝阳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推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创新监管模式,建立市、县、企业三级网格化包保管理体系,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施行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网格化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直达企业,全力保障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实施范围

     

    以局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为基本单位,以生产经营单位(企业、管理单位或工程项目)为基本对象,按照县(市)区管理事权划分单元,将辖区内道路客运企业(10辆车以上)、道路客运场站、道路货运企业(10辆车以上)、城市公交、客运出租汽车、水上交通企业、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公路养护管理单位等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范围,明确对口服务、管理企业(项目)的网格长和网格员,建立完善责任到人、服务到位、监管有效的安全生产网格体系。对于10辆车以下的道路运输企业,一并纳入服务管理范围,但无需明确网格角色。

     

    三、实施主体

     

    市和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照管理事权和属地原则,明确各自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对象,落实“宁可抓重,不可抓漏”的工作要求,确保不出现盲区和遗漏。

    全市普通公路养护管理、在建公路工程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源头企业的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由局机关相关科室、交通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网格化责任人员,推动实施。

     

    四、网格划分责任及分工

     

    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以生产经营单位(企业、管理单位或工程项目)为基本对象,按照市、县(市)区管理事权和属地原则划,明确各自网格化服务管理对象。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执法队要建立本单位网格化监管台账。

     

    (一)一级网格

     

    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一级网格的网格长,对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担任一级网格的副网格长,负责分管领域、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负责包保二级网格并承担联系、指导工作职责。包保责任不替代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一级网格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网格办公室”),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协助一级网格长及副网格长统筹推进本地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向市局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及时将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信息发送给县(市)区级网格人员及本单位负责的生产经营单位(工程项目)。

     

    (二)二级网格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二级网格的网格长,并兼任一级网格员,按照属地原则,负责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担任二级网格的副网格长,负责分管领域、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市执法队相关人员或县级交通运输局各部门负责人担任二级网格员。

     

    二级网格根据网格长分管的行业领域,分别下设办公室于业务部门,有关业务部门和直属单位相关干部为办公室成员,协助对应的二级网格长抓好相关行业领域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三)三级网格

     

    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三级网格的网格长,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分管领导或安全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为三级网格的网格员,负责具体责任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与二级网格员沟通联系,及时接收二级网格员下发的通知。

     

    四、实施步骤

     

    (一)建立网格化监管网络(2023年9月)

     

    各单位、各部门要对辖区范围内的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摸排。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各层级网格长、副网格长、网格员以及对应服务管理的企业(项目),做到辖区内企业(项目)都有明确对应提供服务管理的二级网格长、副网格长及网格员。

     

    (二)全面组织推进(2023年10月)。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制定细化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部署推进本地区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按照“先宣贯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认真学习各级网格长(员)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职责(附件1),对网格长和网格员进行集中培训,提升网格长和网格员履责意识和履职能力。

     

    (三)建立信息直达企业机制(2023年11月)。各级网格要以微信群的方式建立沟通渠道,其中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全市一、二级网格成员建立“市级安全生产网格服务群”。二级网格的网格员要按照1对N的原则建立微信群,并将本人服务、管理的企业(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全部纳入,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至企业(项目)。

     

    (四)抓好网格化常态推进(2023年11月之后长期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常抓不懈,从严从实常态化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长效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安全领导具体抓,分管业务领导共同抓,安全监管部门牵头推进,业务管理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协调机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与公安、应急、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享行业相关信息,及时掌握行业安全生产状况。各级网格成员应实时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重大事故隐患、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等重要信息要确保第一时间通过网格逐级上报至市交通运输局。

     

    (三)加强工作考核。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推进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日常暗访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调度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并每年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本地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年度工作情况。市局将把各地、各单位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按时报送工作台账

     

    网格划分格式参考附件2划分,具体网格的划分结合本地区企业数量以及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安排、内设部门和直属单位人员情况确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执法队要尽快建立并完善二级和三级网格化监管工作台账,将本单位、本部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划分表》于9月21日前报市局安全科。网格长(员)、企业负责人(分管、部门负责人)信息内容包括姓名、职务和电话,各单位在上报的过程中如有不明事项,请及时联系市局安全质量监督科。

     

    联系人:于伟东、罗汉文  电话:2614760

     

    附件:

     

    1.各级网格长(员)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职责

     

    2.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划分表

     

    3.一级网格副网格长包保各地二级网格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1

    各级网格长(员)推进网格化服务

    管理方面职责

     

    (一)一级网格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以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决策部署、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本地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推进本地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健全并实施相应的实施方案、考核制度等。

     

    (3)定期对本地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本级副网格长、网格长办公室、二级网格长提交的重大问题。

     

    (4)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5)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定期组织对各级网格人员进行培训和年度考核,并将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所需的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的财政预算。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带头参加,同时将相关工作人员和企业(项目)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求情况纳入督导检查内容。

     

    (7)通过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等工作密切关注包保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协调组织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按规定及时、准确向上报送事故信息情况。

     

    一级网格副网格长(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三管三必须”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协助一级网格长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以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分管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一级网格长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方案、考核制度等,牵头推进实施分管行业(领域)、分管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包保二级网格并承担联系、指导工作职责。包保责任不替代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3)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分管行业(领域)、分管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形势以及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遇到的问题,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重大问题上报一级网格长研究。

     

    (4)定期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并带头参加,督促指导网格内企业(项目)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指导和帮助企业(项目)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5)定期对分管行业(领域)、分管部门(单位)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协助一级网格长开展服务管理工作,协调解决二级网格长上报的问题。

     

    (6)掌握分管行业(领域)、分管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并及时对分管行业(领域)、分管部门(单位)的网格员进行动态调整,保障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有效运行。

     

    (7)协助一级网格长的定期培训和年度考核工作。

     

    (8)分管行业(领域)、分管部门(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协调组织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督促有关单位按规定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二)二级网格长兼任一级网格员(市执法队队长或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三管三必须”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协助一级网格长、副网格长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以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分管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一级网格长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方案、考核制度等,牵头推进实施分管行业(领域)、分管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3)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分管行业(领域)、分管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形势以及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遇到的问题,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重大问题上报一级网格长、副网格长研究。

     

    (4)定期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并带头参加,督促指导网格内企业(项目)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指导和帮助企业(项目)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5)定期对分管行业(领域)、分管部门(单位)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协助一级网格长、副网格长开展服务管理工作,听取本级网格员工作汇报,了解工作推进情况,掌握网格员履职情况,协调解决本级网格员上报的问题。

     

    (6)掌握分管行业(领域)的企业(项目)新增注销情况和分管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并及时对分管行业(领域)的网格企业和网格员进行动态调整,保障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有效运行。

     

    (7)协助一级网格长对网格员进行定期培训和年度考核。

     

    (8)分管行业(领域)、分管部门(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协调组织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督促有关单位按规定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二级网格副网格长(市执法队副队长或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三管三必须”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协助二级网格长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以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分管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二级网格长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方案、考核制度等,牵头推进实施分管行业(领域)、分管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3)参加每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分管行业(领域)、分管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形势以及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遇到的问题,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重大问题上报二级网格长研究。

     

    (4)定期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并带头参加,督促指导网格内企业(项目)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指导和帮助企业(项目)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5)定期对分管行业(领域)、分管部门(单位)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协助二级网格长开展服务管理工作,协调解决二级网格员上报的问题。

     

    (6)掌握分管行业(领域)、分管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并及时对分管行业(领域)、分管部门(单位)的网格员进行动态调整,保障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有效运行。

     

    (7)组织落实本级网格员的定期培训和年度考核工作。

     

    (8)分管行业(领域)、分管部门(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协调组织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督促有关单位按规定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二级网格员(市执法队相关人员或县交通运输局各部门负责人)

     

    按照1对N的原则,确定服务、管理的企业(项目),当好信息员、宣传员、服务员和管理员。

     

    (1)认真学习掌握国家和省、市、县以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行业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及时将上级关于行业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传达至服务管理的企业(项目),并了解掌握企业(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

     

    (2)督促提醒服务管理的企业(项目)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企业(项目)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保障力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3)对服务管理企业(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不定期向其推送相关典型事故案例和检查通报,督促提醒企业(项目)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管理,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4)每月至少实地走访1次服务管理的企业(项目),了解掌握企业(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遇到的问题、面临的困惑以及有关诉求,并予以协调解决,职责范围内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本级网格长、副网格长研究。

     

    (5)遇到重大节假日、重要特殊时段、极端恶劣天气预警等情况,及时通过电话、微信、实地走访等形式,点对点提醒服务管理的企业(项目)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按要求参加本单位或者本级网格长、副网格长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促指导服务管理的企业(项目)抓好督导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7)督促提醒服务管理的企业(项目)制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要求及时、如实上报事故信息情况。

     

    (三)三级网格长(企业主要负责人)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以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部署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健全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接到本地区上一层级网格长、网格员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提示提醒、警示通报等信息时,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4)企业(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遇到的问题、面临的困惑以及有关诉求,可向本地区上一层级网格长或网格员反映,争取指导帮助。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上一级网格长或网格员,以及本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三级网格员(企业分管领导或安全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

     

    (1)加强与二级网格员的沟通联系,及时接收二级网格员下发的通知、通报、提示等信息,并向本单位网格长报告,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2)三级网格员在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由企业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网格长、网格员如有变动,应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上报二级网格。


     

    一级网格副网格长包保各地二级网格

    工作任务分工

       

    一、包保分工

       

    (一)北票市、市区:荆  刚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凌源市:郭  威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朝阳县:丁云峰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四)建平县、喀左县:高树峰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包保职责:

     

    负责包保二级网格并承担联系、指导工作职责。包保责任不替代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