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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阳市丹锡、长深高速公路养护提升(旅游标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4-12-31来源: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1. 招标条件

     

    朝阳市丹锡、长深高速公路养护提升(旅游标志)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已由朝阳市交通运输局以《朝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朝阳市丹锡、长深高速公路养护提升(旅游标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朝交公发〔2024〕6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推动我省旅游公共服务规划规范化发展,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在我市境内高速公路收费站区域新增设旅游交通标志牌,同时为了保证沿线标志协调、统一,对现有已经设置完成的旅游标志集中更换版面。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朝阳市丹锡、长深高速公路养护提升(旅游标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仅限于:

     

    (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标段范围内旅游标志养护提升工程的详勘、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指导性交通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等的编制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2)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旅游标志养护提升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74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造价编制计划服务周期: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27日,施工计划工期:2025年3月8日~2025年4月22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和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他成员)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和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他成员)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业绩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在近5年(指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和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他成员)在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工程”的施工。
    主要人员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拟任设计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施工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最多不超过 2 家,其中承担设计任务最多为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5年1月6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4 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5 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网站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6 本次招标采用 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上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朝阳市交通运输局》(http://jtysj.chaoyang.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78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21-2631321

     

    招 标 人: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78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421-7101159

     

    招标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  刘先生

    电    话:024-88325378

    网    址:https://zzhw.ciecc.com.cn

    邮    箱:zzhwzh01@126.com

     

    附件1: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