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市赤锦线(东大屯至闫家岭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朝阳市赤锦线(东大屯至闫家岭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5】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计划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朝阳市赤锦线(东大屯至闫家岭段)修复养护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工程位于省道赤锦线朝阳市朝阳县境内。路线起于东大屯,终于闫家岭,设计桩号为K168+434-175+693,全长7.259公里。
该路段于2018进行最后一次维修,现有路面结构为12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下设35厘米水泥稳定基层及20厘米天然砂砾垫层。
目前该路段路面存在龟裂、车辙、沉陷等病害,为了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行车舒适性,对原路进行修复养护处理。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共计184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独立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应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和③项的要求
①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养护乙级(含)以上资质]
③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投标人资质①联合体各方应根据各自承担的施工任务分别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以上资质];②桥梁养护乙级(含)以上资质;③[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4)独立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 (联合体一方)完成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工程合同额在800万元以上的承担过泡沫沥青冷再生工艺的普通干线公路修复养护工程,且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注:(1)普通干线公路是指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不包括县道、乡道、农村公路。
(2)以上业绩不包含微表处、热再生、封层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及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和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单位。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日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不同标段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投标人中标后,投入本项目各标段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可再投入本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1.5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 家。
①联合体牵头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确认。
②联合体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联合体各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牵头人其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29日,每日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将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朝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j.chaoya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78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421-2631321
招 标 人: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78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421-7101159
招标代理:辽宁汉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民市辽河大街公园道壹号
联 系 人:周文彬
联系电话:13194206982
2025年 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