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朝阳市通武线(小四家子至南洼段)修复养护工程 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 2025年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 (第 一批的通知 )》 (辽交规划【2025】30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朝阳市通武线 (小四家子至南洼段 )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5】70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朝阳市通武线(小四家子至南洼段)修复养护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工程位于国道通武线朝阳市朝阳县境内。路线起于小四家子,终于南洼,设计桩号为K574+453-K593+100,全长18.647公里。
该路段于2023年进行最后一次维修,现有路面结构为9-19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下设38厘米水泥稳定基层。
目前该路段路面存在车辙、龟裂等病害,为了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行车舒适性,对原路进行修复养护处理。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完工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共计184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合同估算价:1435.7万元
2.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独立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应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和③项的要求
①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桥梁养护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上述①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的专业类别,提供以上①和②和③项中相应的资质。
4、独立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一方)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干线公路新建(或者改扩建或者养护维修)工程(含路面)施工。且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或以上等级。注:改扩建是指改建、扩建,改扩建;养护维修是指维修改造、大修、中修、修复性养护工程,但不包括对路面面层处理,微表处、热再生、稀浆封层等预防性养护工程。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独立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经理(1名)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独立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总工(1名)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号)的规定,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其“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其各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牵头人须以路面工程为主,其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投标人中标后,投入本项目各标段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可再投入本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0日,每日08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驱动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5.3 投标人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利,已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予以退回。
5.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远程直播开标。开 标 网 址 : 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 aoning/login.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朝阳市交通运输局》(http://jtysj.chaoyang.gov.cn/)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以及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朝阳市交通运输局》(http://jtysj.chaoy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新华路一段78号
邮 编:122000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21-2631321
传 真:0421-2631321
招 标 人: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新华路一段78号
邮 编:122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421-7101159
传 真:0421-710115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152-3号
邮 编:122000
联 系 人:隋女士
电 话:0421-3907799
电子邮件:lnhd779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