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朝阳市京沈线(外环至兴隆沟)、(兴隆沟至兴南线交叉口)修复养护工程(招标代码:202521130012541580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5年5月21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安全目标 | 工期(日历天) |
| 第一名 | 朝阳路美安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凯程路桥有限公司(联合体) | 27069900.00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84 |
| 第二名 |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27125428.00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84 |
| 第三名 | 朝阳安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27486360.00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84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朝阳路美安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凯程路桥有限公司(联合体) |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朝阳安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姓名 | 华玉刚 | 佟二国 | 崔国梅 | |
| 证书1 | 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
| 编号 | 辽2212023202313708 | 辽1212020202100340 | 辽221212103649 | |
| 证书2 | 名称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编号 | 辽交安B23G01676 | 辽交安B17G00089 | 辽交安B22G02339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朝阳路美安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凯程路桥有限公司(联合体) |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朝阳安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总工姓名 | 刘涛 | 张楠楠 | 张淑红 | |
| 证书1 | 名称 | 道路桥隧工程师 | 道路桥隧工程师 | 道路桥隧工程师 |
| 编号 | 183035710 | 181011464 | 00192072 | |
四、中标候选人的资质及业绩;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朝阳路美安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凯程路桥有限公司(联合体) |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朝阳安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资格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 企业业绩 | 朝阳市国道京沈线(英德中学至公铁立交段、公铁立交至大金沟段)及省道赤锦线(铁匠炉至红沟桥段)修复养护工程朝阳市北杨线(京沈线交叉口至青山商砼段)、(青山商砼至财经学校段)、朝葫线(大金沟至长宝营子段)修复养护工程 | 鞍山市沈营线(大红旗至宋三台子段)、(地号至腾达大道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鞍山市沈海线(冉家堡至张家段)修复养护工程 | 朝阳市国道京沈线(王桂芝店至西大营子段)修复养护工程朝阳市赤锦线(南大桥-老爷岭段)、朝葫线(长宝营子-凌凤广场段)修复养护工程 |
五、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朝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6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八、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单位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78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421-710115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65-2
联系人:王永鹏
联系电话:0421-3552929
九、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监督单位: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78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421-263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