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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交发[2025]2号关于印发《组织开展“百吨王”货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5-16来源: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现将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公安局《组织开展“百吨王”货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朝阳市公安局

    2025年5月15日

     

    组织开展“百吨王”货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百吨王”货车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公路设施和道路交通安全,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决定联合开展“百吨王”货车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各县(市)、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依托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治超系统)、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以下简称集成指挥平台),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推动路警信息共享,加强联合布控查缉,建立源头倒查和依法追责工作机制,坚决打击“百吨王”货车等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出行提供安全的交通运输环境。做到县域超限检测站点优化布局到位,治超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落实到位,治超系统应用到位,货物装载源头治理到位,“百吨王”货车数量明显下降。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公安交管部门结合辖区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实际,对现有公路超限检测站点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调研,并于6月末前向市交通运输局报送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调整(设置)方案。

    (二)研判“百吨王”货车违法超限运输规律。各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牵头,与公安交管部门、高速运营公司沟通协调,利用公路称重检测设施,ETC门架货车卫星定位、高速公路出入口等数据,研判“百吨王”货车违法超限运输规律,排查辖区内违法高发的重点车辆收费站、服务区、路段、时段,为联合精准打击提供科学支撑。每月初,辽宁省高速运营公司朝阳分公司负责将全市高速公路出入口,ETC门架等限超载车辆数据,移交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调取全市超限超载货车卫星定位数据,分析超限超载车辆运行情况,并依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召开路警联席会议,进行数据分析、研判“百吨王”货车违法超限运输规律,进行精准整治。

    (三)加强违法信息传递。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梳理2024年以来“百吨王”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处罚案件资料(超限检测站点称重和卸载单、询问笔录、处罚决定书等),逐一扫描录入集成指挥平台。集成指挥平台自动将相关信息转递至违法车辆所在货运企业注册地以及货物装载地公安交管部门,并将信息共享至治超系统部级平台后,下发至治超系统省级平台。此后查处的超限超载违法处罚案件,要及时录入、转递。

    (四)加强违法源头治理。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根据集成指挥平台转递的案卷资料,及时汇总本地货运企业所属车辆因“百吨王”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被查处以及本地违法货物装载企业情况及相关案卷资料,于5月16日前将违法货运企业、违法货车、违法货车驾驶人,违法货物装载企业集中通报属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并协助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开展调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当地公安交管部门通报后,要在1个月内核实相关情况,按《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进行处罚处理,依托治超系统将处罚处理结果共享至集成指挥平台。对未处罚的案件,做出情况说明。

    (五)加强路面联合布控查缉。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公安交管部门要优化治超联合执法工作流程,共同加强路面布控查缉,提升执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根据集成指挥平台转递的案卷资料,核实2024年以来本地货运企业被查处的“百吨王”车辆,对其所属所有车辆在全国范围实施布控,充分研判分析频繁在辖区通行的在控车辆行驶规律,依托集成指挥平台进行重点拦查。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建立流动执法小分队1—2支,(各县(市)执法小分队名单于5月20日前报送市交通运输局)。针对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集散地、高速公路改扩建沿线料场等重点部位,采取“明察暗访”、“错时查缉”等方式,每周开展不少于两次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加大流动执法力度。每次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由参加联合执法的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负责,对执法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后留存资料。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组成联合督察组,不定期对各县(市)联合执法行动情况进行督察。要依托东北“三省一区”执法协作机制,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在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的联合公安交管部门会同外省区相关部门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长距离“百吨王”违法运输行为,借鉴外市“百吨王”入刑的工作经验,形成强大震慑效果,倒逼货运企业和驾驶人安全合规运行。

    (六)健全装载源头联合倒查机制。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公安交管部门要联合对今年以来现场查处的“百吨王”货车所属企业和装载地进行核查。对本地货物装载企业要确认并固定证据,会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对外地货物装载企业依托治超系统,将有关执法信息移送或抄告至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对外市移送或抄告的本地违法货物装载企业,如属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的货物装载企业,要依法核实,查处;如不属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的货物装载企业,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提请当地人民政府督促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核实查处。

    (七)建立依法追责工作机制。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交办运【2023】52号))规定,加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货运企业管理。在收到公安交管部门“百吨王”行政案件通报后,对货运企业以及由其主管的货物装载企业依法处罚,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其他部门主管的货物装载企业,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在行政执法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要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要及时依法处理。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2025年10月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5月15日前)。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判分析辖区内“百吨王”行驶规律,细化具体措施,健全治超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和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地方属地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动员部署和社会宣传,为专项行动平稳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重点治理阶段(2025年5月至9月)。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公安交管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组织专门力量,科学谋划超限检测站点布局,优化联合执法工作流程,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打击“百吨王”、非法改装的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及疲劳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倒查货物装载源头,对因“百吨王”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货运企业、货物装载企业,依法做好追责工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成立督查组,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监督督导。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0月)。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公安交管部门要全面梳理专项治理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完善优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健全货物装载源头倒查和依法追责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治超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要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依托12328服务监督电话系统,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明查暗访,建立通报机制。各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联系人名单于5月25日前、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0月10日前,分别报送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7月2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曲焕龙    13842119989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潘志欣    13904213003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朝阳市公安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