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朝阳市客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以奖代补”实施方案》(朝交运[2026]34号)的相关要求,经过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审核,我市共526台车符合补贴标准,其中朝阳市辖区230台,朝阳县107台,北票80台,喀左32台,凌源64台,建平13台。
每台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的发票价格均大于或等于3000元,每台车应享受的实际补贴均为2400元。现将车辆明细公示如下,公示期三天。如有异议,请联系朝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客运监管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421—2990176
附件:
关于朝阳市客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以奖代补”情况的公示
朝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客运监管执法大队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