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总体情况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汇总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朝阳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朝阳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实施办法、规章。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负责拟定和实施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3)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市内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交通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
(4)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市路政、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的法定相关工作。
(5)负责道路运输、公共交通的行业管理;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车辆技术管理及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学校及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对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6)提出全市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7)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与协调;承担全市内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防止船舶污染。
(8)组织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交通设施、安保工程、标志标线划设与管理;监督管理公路建设市场,指导交通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朝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
2.朝阳市公路管理处
3.朝阳市运输管理处
4.朝阳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
5.朝阳市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朝阳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1.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朝阳市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朝阳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6227千元,财政拨款上年结转84129千元,其中: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15692千元。朝阳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千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2千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4千元,交通运输支出105620千元,债务付息支出10530千元,本年支出合计120356千元,较上年增加28244千元。
二、关于2020年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基本支出25597千元,其中:人员经费22409千元,公用经费为3188千元(其中:取暖费389千元、办公费84千元、印刷费39千元、邮电费29千元、差旅费723千元、维修(护)费82千元、水电费104千元、物业管理费14千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燃修费)280千元、会议费31千元、培训费79千元、公务接待费13千元、工会经费105千元、福利费17千元、其他交通费用996千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40千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千元)。
三、关于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没有政府采购项目。
四、关于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朝阳市交通运输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293千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0千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千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1千元。原因为:1、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新增单位2家(朝阳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与朝阳市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增加42千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千元),市交通运输局本级“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相比减少41千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千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2月11日,朝阳市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4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拟新车辆0台,购置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0年朝阳市交通运输局绩效目标项目2个,涉及资金10630千元,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决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