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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阳市京沈线 (西大营至英德中学段 )修复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时间:2024-07-01来源: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朝阳市京沈线 (西大营至英德中学段 )修复养护工程(招标代码:202421990012104954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6月28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工期(日历天)
    第一名大连永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9,295,725.30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140
    第二名辽宁畅业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9,269,330.00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140
    第三名北票市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9,315,295.25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140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大连永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畅业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票市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姓名崔万艳王晓亮秦文波
    证书1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编号辽1212014201511670辽221111228899辽221161777118
    证书2名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编号辽交安B(14)G00488辽交安B(18)G00676辽交安B(24)G00010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大连永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畅业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票市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工姓名王琳张宝方高玮
    证书1名称道路桥隧工程师道桥工程师道路桥隧工程师
    编号183134157183019123183095311

     

    四、中标候选人的资质及业绩

    中标候选人名称大连永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畅业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票市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资格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企业业绩凤东线赤榆至东港段路面修复及危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2022年辽阳市干线公路(沈营线、弓黑线)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朝阳市宝锦线(干沟子至炮手段)修复养护工程

     

    五、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1、阜新交投高级路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未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否决投标。

     

    2、辽宁恒业土木工程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提供的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辽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第二信封投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解密。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朝阳市交通运输局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4年7月01日至2024年7月04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八、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单位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78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421-710115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65-2

      

    联系人:王永鹏

      

    联系电话:0421-3552929

      

    九、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监督单位: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1段78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421-263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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