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旅游公路总体设计方案咨询项目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11月14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日历天) |
第一名 | 朝阳凯迅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309000.00 元 |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 标准 | 365 |
第二名 | 沈阳市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311000.00 元 |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 标准 | 365 |
第三名 | 辽宁省公路勘测设计公司 | 319000.00 元 |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 标准 | 365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朝阳凯迅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沈阳市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辽宁省公路勘测设计公司 | |
项目经理姓名 | 王玖洲 | 张磊 | 姚宏伟 | |
名称 | [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 | [道桥高级工程师] | [道路与桥梁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 |
编号 | (201912015020118) | (201601001020070) | (201800015010018) |
三、中标候选人的资质;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朝阳凯迅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沈阳市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辽宁省公路勘测设计公司 |
资格 |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 |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 | [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甲级;] |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无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
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八、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421-7101159
招标人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78号
招标代理: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152-3号
代理联系人:隋立栎
代理电话:0421-3907799
九、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监督单位: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1段78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421-263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