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广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双塔区辖区内国省干线城市出入口养护维修管理权限下放至属地统一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四条规定,国道规划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并商国道沿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省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并商省道沿线下一级人民政府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因此,国省道干线公路管理和规划权限不在地方政府。
近些年,市交通部门一直在向省交通厅争取国省干线公路城市出口路段维修改造项目和资金,并已实施外环路、东出口路、南出口路、西出口路维修改造,改善了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目前,如将国省干线城市出入口养护维修管理权限下放至属地统一管理,将失去省级项目和资金支持,并增加地方政府财政压力。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支持与关注,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同时,也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监督。
领导签字: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9日